我們在稅收繳納的過程中,由于對稅收政策掌握不夠全面,時常以“習慣性思維”來理解稅收的繳納,有時候習慣性的理解是錯誤的。
今天小編就來同大家梳理一下我們習慣性的納稅錯誤吧,希望能引起你的重視。
日期 :[2017年11月02]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3683
我們在稅收繳納的過程中,由于對稅收政策掌握不夠全面,時常以“習慣性思維”來理解稅收的繳納,有時候習慣性的理解是錯誤的。
今天小編就來同大家梳理一下我們習慣性的納稅錯誤吧,希望能引起你的重視。
一、錯將“文化體育服務”,理解為“交通運輸服務”
案例:
某大型公園,占地面積大,游覽項目多,在為游客提供觀賞、體驗、休閑等游覽服務的同時,還在游覽場所內提供上下山的“索道”乘坐服務、湖泊間的“游船”乘坐服務,景點及園區間的“擺渡車、電瓶車”乘坐服務。
那么,在游覽場所經營索道、擺渡車、電瓶車、游船等取得的收入,如何納稅呢?
(一)錯誤思維
在上述案例中,我們很多財務人員,習慣性的將在游覽場所經營索道、擺渡車、電瓶車、游船等取得的收入,錯誤的理解為按“交通運輸服務”納稅,適用11%的稅率或3%的征收率。
(二)政策規定
根據財稅〔2016〕140號文相關規定,納稅人在游覽場所經營索道、擺渡車、電瓶車、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體育服務”繳納增值稅,適用6%的稅率或3%的征收率。
二、錯將“會議展覽服務”,理解為“不動產租賃服務”
案例:
某大型酒店,不僅能為客戶提供住宿、餐飲服務,還能為企業組織培訓、會議提供場所。
那么,酒店為企業組織培訓、會議提供場所所取得的收入,如何納稅呢?
(一)錯誤思維
在上述案例中,我們很多財務人員,習慣性的將酒店對外出租會議場地及配套服務,錯誤的理解為按“不動產租賃服務”納稅,適用11%的稅率或5%的征收率。
(二)政策規定
根據財稅〔2016〕140號文相關規定,賓館、旅館、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經營性住宿場所提供會議場地及配套服務的活動,按照“會議展覽服務”繳納增值稅,適用6%的稅率或3%的征收率。
三、錯將“安全保護服務”,理解為“交通運輸服務”
案例:
某保安服務公司,業務范圍主要涉及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公共場所的保安門衛和巡邏任務,大型展覽、展銷與文體活動的保衛安全任務,提供金融系統、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貨幣、貴重物資與危險品的武裝守護押運,商鋪的防盜聯網警護、巡邏服務,保安人員培訓,以及安全保衛相關咨詢服務。
那么,保安服務公司,為銀行系統提供的貨幣押運服務,如何納稅呢?
(一)錯誤思維
在上述案例中,我們很多財務人員,習慣性的將公司為銀行系統提供的貨幣押運服務,錯誤的理解為按“交通運輸服務”納稅,適用11%的稅率或3%的征收率。
(二)政策規定
根據財稅〔2016〕140號文相關規定,納稅人提供武裝守護押運服務,按照“安全保護服務”繳納增值稅,適用6%的稅率或3%的征收率。
四、錯將“建筑服務”,理解為“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案例:
某建筑公司,擁有大型的挖機、推土機、塔吊、吊車等建筑施工機械,在機械設備待工期間,公司為了增加收益,也會將機械設備以臺班的形式,對外出租。為了確保機械設備的使用安全,同時也會配備操作人員。
那么,建筑施工機械設備對外出租取得的收入,如何納稅呢?
(一)錯誤思維
在上述案例中,我們很多財務人員,習慣性的將建筑施工機械設備對外出租取得的收入,錯誤的理解為按“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納稅,適用17%的稅率或3%的征收率。
(二)政策規定
根據財稅〔2016〕140號文相關規定,納稅人將建筑施工設備出租給他人使用并配備操作人員的,按照“建筑服務”繳納增值稅,適用11%的稅率或3%的征收率。
五、錯將“餐飲服務”,理解為“貨物銷售”
案例:
某餐飲公司,自從有了外賣平臺軟件之后,為了增加企業收益,企業不僅提供現場餐飲服務,也提供 “外賣”餐飲服務。
那么,餐飲公司提供 “外賣”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如何納稅呢?
(一)錯誤思維
在上述案例中,我們很多財務人員,習慣性地將提供 “外賣”餐飲服務取得的收入,錯誤地理解為按“貨物銷售”納稅,適用17%的稅率或3%的征收率。
(二)政策規定
根據財稅〔2016〕140號文相關規定,提供餐飲服務的納稅人銷售的外賣食品,按照“餐飲服務”繳納增值稅,適用6%的稅率或3%的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