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亚洲天堂,国产高清视频在线,亚洲 欧美 国产 动漫 综合,精品第一国产综合精品蜜芽

您當前的位置:邦誠首頁 > 新聞資訊 > 合作問答
邦誠動態 政策資訊 干貨知識 合作問答 會計處理 資料下載 相關推薦

 

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是否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可以彌補多久的?

日期 :[2016年01月28]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4916

 

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彌補虧損


提問


      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是否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可以彌補多久的?

專家回復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2015年版)等報表〉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1號)填報說明規定:第五項(一)7.第8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可在企業所得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尚未彌補的虧損額。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十八條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邦誠全國統一服務熱線:400-091-0769

(責任編輯:邦誠財稅官網

邦誠財稅愿景:找邦誠財稅,當甩手掌柜!您身邊的財稅專家!

提供|東莞公司注冊|注冊公司名稱查詢|代辦營業執照流程|公司注冊許可證|公司注冊變更|代理記賬|等一站式服務


上一頁:開票人到底能不能是“復核人”?

下一頁:現金形式的住房補貼、醫療補助費是否可以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

文章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