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年02月10]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1057
個人所得稅熱點問題
01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的扣除主體、范圍和扣除標準是什么?
答:根據《國務院關于設立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的通知》(國發〔2022〕8號)規定:“一、納稅人照護3歲以下嬰幼兒子女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02
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具體有哪些?
答: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等7項。
03
有兩個任職受雇單位,如何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發布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 >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7號)第四條規定,納稅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并由扣繳義務人辦理上述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只能選擇從其中一處扣除。
04
如果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在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稅款環節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怎么處理?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發布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7號):“第七條 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在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稅款環節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當年內向支付工資、薪金的扣繳義務人申請在剩余月份發放工資、薪金時補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時申報扣除。”
05
個人轉讓限售股如何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67號)文件第三條規定:“個人轉讓限售股,以每次限售股轉讓收入,減除股票原值和合理稅費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即:
應納稅所得額=限售股轉讓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稅費)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20%
本通知所稱的限售股轉讓收入,是指轉讓限售股股票實際取得的收入。限售股原值,是指限售股買入時的買入價及按照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合理稅費,是指轉讓限售股過程中發生的印花稅、傭金、過戶費等與交易相關的稅費。
如果納稅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實的限售股原值憑證的,不能準確計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稅務機關一律按限售股轉讓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稅費。”
規定:“納稅人同時持有限售股及該股流通股的,其股票轉讓所得,按照限售股優先原則,即:轉讓股票視同為先轉讓限售股,按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06
2023年需要繼續享受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我該怎么辦?
答:為確保您2023年繼續便捷、準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請您根據自身情況對照政策條件,及時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手機APP或者WEB端等渠道填報、確認相關扣除信息。
為提升辦稅體驗,減輕辦稅負擔,如您2022年度已經填報并辦理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沒有變化,您可以于2022年12月底前通過手機App或者web端查看并一鍵確認已填報的信息,如您因工作繁忙等原因未能及時確認,已填報的專扣信息也會自動視同有效并延長至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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