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年02月17]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1094
誤區一:虧損企業不能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答:可以享受!
對于虧損企業而言,只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就能享受相應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5)不屬于負面清單行業。
誤區二:失敗的研發活動不能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答:可以享受!
誤區三:所有行業的企業均可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答:負面清單行業不在享受范圍內!
負面清單行業包括: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其研發費用發生當年的負面清單行業業務收入占比為50%(不含)以上的企業不可享受加計扣除政策。
誤區四:只有本企業研究人員的相關費用可以加計扣除
答: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費用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均可加計扣除!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包括研究人員、技術人員、輔助人員。研究人員是指主要從事研究開發項目的專業人員;技術人員是指具有工程技術、自然科學和生命科學中一個或一個以上領域的技術知識和經驗,在研究人員指導下參與研發工作的人員;輔助人員是指參與研究開發活動的技工。
誤區五:企業研發人員只有工資薪金的費用可以加計扣除
答:符合條件的人員人工費(工資薪金、五險一金等)均可加計扣除!
人員人工費指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包括按規定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對研發人員股權激勵的支出)、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誤區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進行研發的費用以全額加計扣除
答: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扣除基數!
企業委托外部機構或個人開展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可按規定稅前扣除;加計扣除時按照研發活動發生費用的80%作為加計扣除基數。委托個人研發的,應憑個人出具的發票等合法有效憑證在稅前加計扣除。
企業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按規定稅前扣除,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
誤區七:企業預繳時無法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答:可以享受!
為使企業盡早享受到優惠,從2022年開始,企業10月份預繳申報當年第3季度(采取按季預繳方式)或9月份(采取按月預繳方式)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主選擇就當年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對10月份預繳申報期未選擇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的,也可以在辦理當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統一享受。因此,企業在預繳申報第3季度或9月份稅款時,即可選擇享受該優惠政策。
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采取“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辦理方式,由企業依據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支出,自行計算加計扣除金額,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享受稅收優惠,并根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費用情況(前三季度)填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與規定的其他資料一并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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