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年06月06]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29
在商業世界里,商標宛如企業的顏面與名片,承載著品牌聲譽與市場價值。然而,商標侵權這一 “暗影” 卻時刻威脅著企業的合法權益。明晰商標侵權范圍,掌握規避侵權之道,對企業而言至關重要。
一、
商標侵權范圍 “紅線” 在哪?
商標侵權絕非模糊地帶,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精準劃定了侵權行為邊界:
同款同標嚴禁使用:未經許可,在完全相同的商品上徑直套用他人注冊商標,此乃最直白的侵權行徑。好比一款知名運動鞋品牌,他人若私自生產同款鞋子并貼上一模一樣的商標售賣,毫無商榷余地,屬典型侵權。
近似混淆不可為:于同一種商品用近似商標,或在類似商品用相同、近似商標,只要易引發消費者混淆誤認,便踩入侵權雷區。像零食領域,若某小眾品牌包裝、標識設計與大牌極為相仿,讓消費者恍惚以為是知名產品的 “近親”,即便細節有別,也難逃侵權之嫌。
售假行為連帶追責:銷售明知侵犯注冊商標權的商品,即便非造假源頭,同樣難辭其咎。從街邊小店兜售假冒名牌包包,到電商平臺隱匿售賣山寨電子產品,只要參與售假鏈條,均在法律打擊范疇。
商標標識造假鏈: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售賣這些非法標識,斬斷了商標與正規產品的合法紐帶。小作坊私自印制名牌服飾商標用于貼牌加工,就屬此列。
惡意 “換標” 再售禁絕:未經商標所有者應允,換掉商品原有注冊商標又重新投入市場,擾亂品牌正品流通秩序,亦是侵權重罪。例如將品牌手機原裝電池偷換商標,偽裝成原裝配件二次售賣。
協助侵權同擔責:故意為他人商標侵權行徑提供便利,諸如提供倉儲、運輸侵權貨物,或為造假者提供技術、模具支持等,都被視作侵權幫兇,一并受罰。
其他損害行為兜底:司法解釋進一步細化,像把與他人注冊商標近似文字用作企業字號,在類似業務突出使用致公眾誤認;抄襲馳名商標跨類別使用誤導大眾;將相似商標注冊為域名搞電商交易致混淆等,皆屬此類。曾名噪一時的 “皇茶” 變 “喜茶”,便是因初創時未攥緊商標權,山寨泛濫,無奈改名求生,耗費巨資購新標,堪稱沉痛教訓。
二、
企業 “避雷” 指南:如何有效避免商標侵權
先機搶占:及時注冊:商標注冊宜早不宜遲,產品或服務籌備之際甚至更早,就得遞交申請,將心儀商標收入囊中,同步留存設計草圖、宣傳物料、銷售記錄等使用證據,筑起品牌首道防線;目光還需放遠,考慮國際市場布局,適時啟動國際商標注冊,防范海外搶注 “突襲”。
堡壘加固:商標防御布局:圍繞核心商標編織防護網,注冊系列近似商標,拓展商標家族,讓仿冒者無縫可鉆;依循企業戰略藍圖,跨類別前瞻性注冊,涵蓋潛在業務領域,杜絕他日發展掣肘,如科技企業預判涉足智能家居,就提前在相關類別鎖定商標權。
鷹眼盯梢:強化監控舉措:養成定期查閱《商標公告》習慣,遇可疑注冊及時異議阻擊;借助專業監控工具,緊盯市場商標動態,察覺侵權火苗即刻撲滅,索賠維權;各地分支團隊做好市場巡檢,排查同類產品標識異常,從源頭遏制山寨滋生,莫讓 “鹿角巷” 式亂象重演,深陷打假泥沼。
細節把控:標識管理升級:產品標識設計巧用心思,采用一次性、易損毀技術,消費后標識難完好留存,讓回收造假無計可施;或直接將商標烙印商品本體,讓假冒者難以篡改、仿冒,確保每一份流入市場的產品都攜帶著純正品牌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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