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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行“三證合一”登記的納稅人是否需要重新刻制發票專用章?

日期 :[2016年03月08]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4789

 

實行“三證合一”登記的納稅人是否需要重新刻制發票專用章?


提問


      實行“三證合一”的納稅人是否需要重新刻制發票專用章?


專家回復


      納稅人通過工商變更或換證領取“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發票專用章不需要重新刻制,原15位納稅人代碼的發票專用章可以繼續使用。


  文件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進“三證合一”進一步完善稅源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稅總函〔2015〕6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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