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6年01月28]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5418
某公司年終為了答謝部分大客戶,現購買古玩贈送給他們,增值稅應如何繳納?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參照《北京市國家稅務局轉發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京國稅發〔2009〕31號)第二條第一項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下列行為可按照財稅〔2009〕9號文件第二條、第二項關于納稅人銷售舊貨的規定,按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并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文物經營單位(包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或小規模納稅人)經營銷售古玩及古舊字畫。
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購買古玩贈送客戶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適用17%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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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邦誠財稅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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