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有新規,可能還有部分會計還不知道,更有部分會計還不了解什么是印花稅。
印花稅有新規,可能還有部分會計還不知道,更有部分會計還不了解什么是印花稅。
日期 :[2017年10月20] 編輯 : 邦誠財稅 【糾錯】 瀏覽次數 3316
印花稅有新規,可能還有部分會計還不知道,更有部分會計還不了解什么是印花稅。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政府關于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要求,將減稅降負措施落到實處,廣東地稅積極發揮稅收職能作用,近日出臺了《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7年第4號,以下簡稱《辦法》),助力企業提質增效。
印花稅是對在我國境內從事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書立、領受的應稅憑證課征的一種稅。因為它主要是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的形式征稅,故稱為印花稅。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納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納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納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納稅憑證致使計稅 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主管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2稅務機關如何確定納稅人核定征收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工業企業的購銷合同,購銷環節應征的印花稅合并按銷售收入的70%作為計稅依據。
(二)商業及其他企業的購銷合同,購銷環節應征的印花稅合并按銷售收入的50%作為計稅依據。
(三)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的購銷合同,購銷環節應征的印花稅合并按銷售收入30%作為計稅依據。
(四)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應納稅憑證核定計稅依據及稅目。
3核定征收印花稅的計算公式:
核定征收購銷合同印花稅的計算公式:購銷合同應納印花稅稅額=銷售收入×核定比例×適用稅率。 3
核定征收其他應納稅憑證計算公式:稅務機關規定的核定計稅依據×適用稅率
印花稅核定征收的有效期時間:每次核定最長不超過3年。
印花稅核定、調整或取消:主管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在核定征收期限內發生情況變化或核定期滿,可調整或取消核定征收方式,并向納稅人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
納稅人對主管稅務機關核定的應納稅額有異議,或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需要重新核定的,填寫《其他納稅核定申請表(印花稅核定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據,主管稅務機關核實后進行調整或取消。
4印花稅核定征收的扣減問題:
納稅人在核定期內發生核定類型的應納稅憑證已據實繳納印花稅的,其已繳納(包括貼花)的稅款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可作為“本期已繳稅額”,在申報繳納當期同類憑證印花稅稅額時予以扣減,當期扣減不完的不可結轉。申報時因“本期已繳稅額”大于“本期應納稅額”導致“本期應補(退)稅額”出現負數的,超出部分不可申請退、抵稅。
納稅人對已繳納印花稅稅款的完稅憑證,納稅人應留存備查,并對留存備查的完稅憑證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申報繳納印花稅或隱瞞核定征收印花稅計稅依據,造成不繳或少繳稅款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處理。
實施時間:2017年10月1日
提醒: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稅目 |
范圍 |
稅率 |
納稅義務人 |
說明 |
1.購銷合同 |
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還包括出版單位與發行單位之間訂立的圖書、報紙、期刊和音像制品的應稅憑證。 |
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
立合同人 |
不含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 |
2.加工承欖合同 |
包括加工、定作、修繕、修理、印刷、廣告、測繪、測試等合同 |
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
立合同人 |
|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
包括勘察、設計合同 |
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
立合同人 |
|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
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
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
立合同人 |
|
5.財產租賃合同 |
包括租賃房屋、船舶、飛機、機動車輛、機械、器具、設備等 |
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貼花 |
立合同人 |
|
6.貨物運輸合同 |
包括民用航空、鐵路運輸、海上運輸、內河運輸、公路運輸和聯運合同 |
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
立合同人 |
|
7.倉儲保管合同 |
包括倉儲、保管合同 |
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
立合同人 |
|
8.借款合同 |
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不包括銀行同業拆借)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
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
立合同人 |
含融資租賃合同 |
9.財產保險合同 |
包括財產、責任、保證、信用等保險合同 |
按保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 |
立合同人 |
含家庭財產兩全保險 |
10.技術合同 |
包括技術開發、轉讓、咨詢、服務等合同,含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 |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
立合同人 |
注意“技術”二字,一般的法律、會計、審計等咨詢不屬于技術咨詢,不貼花 |
11.產權轉移書據 |
包括財產所有權和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等轉移書據 |
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
立據人 |
含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 |
12.營業帳簿 |
生產經營用帳冊 |
記載資金的帳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萬分之五貼花。其他帳簿按件貼花五元 |
立帳簿人 |
提醒不是注冊資本總額為計稅依據 |
13.權利許可證照 |
包括政府部門發給的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 |
按件貼花五元 |
領受人 |
|
14.電子應稅憑證 |
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 |
參考1-11項稅目 |
|
|
注:部分數字或內容也許有更新,以最新政策為準,文章僅供參考。
上一頁:企業常見的十五大稅務風險!
下一頁:5種費用發票不能再報銷,尤其是發票蓋章有這4種情況的,都必須要退回!